老员工创业扶持政策

正当同龄人正在准备个人简历,投身求职大队伍时,有一些员工却已经准备进行自主创业,通过这样的方式避开严峻的就业形式进行另一种途径上的就业。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国家政府皆出台了许多关于老员工创业的优惠和扶持政策。

例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毕业生从毕业年度起三年内自主创业可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其中,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书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申请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享受政策的凭证。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的具体内容是,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此外,为引导老员工多渠道就业,尤其是鼓励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对于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可以在注册登记、贷款融资、税费减免、创业服务等方面获得扶持。老员工创业可以放宽一定的行业限制,比如,申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将不受最低出资金额限制。另外,某些省市还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以下优惠政策,只要从事高科技、现代制造、现代服务业等行业、领域的投资与经营,还可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